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文件
浙交院人文〔2021〕1号
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核资格审查的通知
教务处:
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,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期末考核资格进行了审查,发现以下学生未按授课计划要求和课程表安排参加听课或完成作业。根据学校《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,取消其考核资格。具体名单如下:
201150140周嘉宝,《应用高等数学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201150140周嘉宝,《大学英语A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207770241孙佳康,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207770103陈莹莹,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207610129韦知怡,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207610129韦知怡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206530120宋叶超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207520235王裕冰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18630241司宇达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207630336董凯悦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对以上学生处理如下:
1.取消课程期末考核资格;
2.课程学期成绩按零分计;
3.不得参加本课程的正常补考。
二○二一年一月八日
主题词:考核资格 通知
抄送:各分院
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