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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核资格审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1年01月08日

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文件

浙交院人文〔2021〕1号

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考核资格审查的通知


教务处:

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,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期末考核资格进行了审查,发现以下学生未按授课计划要求和课程表安排参加听课或完成作业。根据学校《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,取消其考核资格。具体名单如下:

201150140周嘉宝,《应用高等数学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201150140周嘉宝,《大学英语A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207770241孙佳康,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207770103陈莹莹,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207610129韦知怡,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,旷课达8学时及以上或旷课达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207610129韦知怡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206530120宋叶超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207520235王裕冰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18630241司宇达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207630336董凯悦,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》课程,缺课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1/3及以上;

对以上学生处理如下:

1.取消课程期末考核资格;

2.课程学期成绩按零分计;

3.不得参加本课程的正常补考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○二一年一月八日


主题词:考核资格 通知

抄送:各分院

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

上一条:关于人文学院评选推荐2018-2020年度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公示 下一条:人文学院2020年度校级先进个人、工会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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